之前我们都见识过各路神车撞劳斯莱斯的“英勇事迹”,这一次终于轮到劳斯莱斯反击了。
(视频)
从视频中可以看出,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头车天籁前方突然窜出了一辆小黄车,吓得天籁急停,后车劳斯莱斯刹车不及时加上车距不够,于是径直撞了上去。
看到这你肯定要说,劳斯真坚固!天籁真吸能!不过这可倒霉了两位车主,因为主要责任并不在他们身上,却要承受自己爱车的车辆损失。估计天籁车主一边在感慨宝宝心里苦,另一边又在庆幸,幸亏是劳斯追尾我而不是我追尾劳斯,不然更心塞啊!
那么这次事故的责任该怎么划分呢?我们可以斗胆猜测一下。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天籁车主无责,而共享单车驾驶员虽然和此次事故脱不了干系,但也被天籁撞倒在地,“优先保护弱者”的原则在她身上肯定会搬出来用的,所以劳斯莱斯车主在事故中就负有主要责任。
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有规定,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,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,将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也就是说这80%就落到了劳斯车主身上。实际上,劳斯被判全责也是有可能的。
当然以上这些都只是猜测,最主要的是在此呼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尤其是这种骑着共享单车满世界飞驰的行为,切莫害人又害己。
再有,类似的事故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:是否要追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责任呢?可以想象,如果不能合理地约束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车的违规违法行为,那日后类似的事故也还会经常发生。“优先保护弱者”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是不能百分百成立的,反而会让他们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,想必这也是大家所担心的。